擅权妄为终自毁

日期:2020-12-04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慧明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剖析。尽管人已退休,但在纪法戒尺之下,终不能全身而退。 赵慧明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80万元,上缴国库。权力,在顷刻之间,荡然无存。

面对权力,有的人将其视为“烫手山芋”,有的人则将其作为自大的资本,两者心态截然不同,结局必然天壤之别。现实就是最好的镜鉴,不妨听听赵慧明所言:“自从到了建设局后,摊子大了,权力大了,我开始目无集体领导,独断专行,习惯于一个人说了算,听不进批评的声音,容不得不同的意见,错误越犯越严重,在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同时,也毁了自己。”自以为玩弄权力的“高手”,趾高气昂游走于灰色地带,赵慧明走到最后,还是狠狠的“摔了一跤”。事实也再次证明,企图擅权妄为,不过是被权力所绑架,更不可能有自由身,回过头来,终究“一切都是浮云”。

只有秉持敬畏心态,方可泰然自若、行稳致远。“权力是人民给的,我没有理由拿权力为亲友捞好处”言出必行、以身作则,焦裕禄用自己艰苦朴素的一生,彰显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价值。不止如此,焦裕禄对自己的家人同样严苛要求,一切的权力属于人民,正是在这种感召之下,焦裕禄得到人民的爱戴,成为百姓心中“不朽的丰碑”。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呼唤着担当。党员干部要汲取赵慧明的教训,不可擅权妄为,切勿心存侥幸,始终把权力扛在肩上,将人民刻印心中,在履职尽责中展现共产党员的本色,践行不辱使命的初心。(刘继东 李靳)

来源:石城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