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农家乐当食堂 拿工作餐做幌子

日期:2020-12-04

“不到9个月的时间,用餐190次,把工作餐日常化,甚至当成家常便饭,这是公款吃喝的新表现。”对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江西省安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2018年1月,安远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高云山乡政府干部陈达东经常带着乡村干部在该乡铁丰村一农家乐公款吃喝。

接到群众举报后,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2017年3月至11月,铁丰村委会在某农家乐用餐共计190次,消费合计5万余元,其中违规消费烟酒1750元,且多次用餐时间都是在休息日。

据介绍,陈达东于2005年起先后任高云山乡铁丰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虽然2017年9月通过考试进入高云山乡政府工作,获得事业编制,但仍然兼任铁丰村党支部书记。铁丰村是全县64个“十三五”贫困村之一,扶贫任务重,工作量较大,乡村干部经常下村。

陈达东交代,铁丰村没有开办食堂,为此,他与其他村干部商量干部工作用餐问题。有的村干部提出由村里统一买菜,指定到一名村干部或村民家中吃饭;有的提出让乡村干部自己到村民家里吃饭,按标准给予伙食补助;也有的提出像以往一样,由乡政府食堂送快餐到村里;还有的建议调剂村部现有办公用房,简单装修两间办食堂。对于大家的建议陈达东根本没往心里去,而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村委会附近的一农家乐是他侄女开的,如果到那吃饭,不仅能照顾侄女的生意,而且平时喝点酒、拿点烟也方便。于是,他佯装为难否定了大家的建议,并以就近、方便、省事为由,提出在该农家乐定点用餐。虽然有干部提出这样影响不好、开销较大,但陈达东却不以为然,自认为这是工作餐没有什么不妥。

同时,陈达东也承认了他确实存有私心,想在没有集中工作安排或者非工作日时能在农家乐吃饭并饮酒。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18年5月22日,经安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达东党内警告处分。

“我思想觉悟不高,纪律意识不强,拿工作餐做幌子,经常公款吃喝,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严守纪律。”陈达东在检讨书上写道。(唐鲜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