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12-22

为进一步严明和重申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宁都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公安局对坊派出所原所长罗战明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经查,2015年,罗战明在任宁都县公安局对坊派出所所长期间,对坊派出所违规办理居住证并收取费用用于账外发放福利、营业性餐馆就餐等支出(发放福利4.1万元、营业性餐馆4.7万元),对此罗战明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4月,罗战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库堤管理中心职工温春林重复领取补贴问题。2014年到2019年,宁都县库堤管理中心职工温春林在借调任走马陂水利枢纽工程管理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复领取降温、烤火费共计6440元;此外,温春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温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蔡江乡财政所所长谢谋福违规报销个人汽车保养费问题。2020年,谢谋福在任宁都县蔡江乡财政所所长期间,违规将本人私家车保养费650元从公车维修费中报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另蔡江乡报账不规范,未按规定将公车维修情况录入“三公”经费监管平台,谢谋福作为财政所所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5月,谢谋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小布镇徐会村委会原主任吴流荣违规招待问题。2016年至2017年,宁都县小布镇徐会村委会虚开日用品发票15660元用于冲账违规购买香烟共计3650元用于村委会公务招待。吴流荣作为时任徐会村委会主任,分管村财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吴流荣从重或加重处分情节,2021年5月,吴流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赣州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