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日期:2022-06-10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5月20日,赣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宁都县人民法院原审判员黄智勇违规挪用受害人理赔款、收受当事人不应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黄智勇在办理2起民事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多次收受当事人不应承担的费用共计1.1374万元作为差旅费;2019年1月,黄智勇利用职务影响,私自挪用交通事故受害人理赔款5万元。黄智勇因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分别在2015年10月受到记过处分、2018年7月受到记大过处分。黄智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月,黄智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信丰县城市社区金丰花园社区原“两委”干部黄旭东违规收受办事群众财物等问题。2018年7月至2021年1月,黄旭东在任嘉定镇星村路社区和城市社区金丰花园社区“两委”干部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办理公租房、补缴社保等事项为由,违规收受群众财物共计2.42万元。黄旭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黄旭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石城县珠坑乡良溪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小锣侵占村民解困房建设资金等问题。2018年,良溪村委会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实施12户村民解困房项目建设。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陈小锣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的1.4455万元解困房建设资金占为己有。陈小锣还存在克扣群众财物等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陈小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相关违纪款予以追缴。

南康区隆木乡塘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道文在公益性岗位安排中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至2021年3月,张道文利用担任塘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违规拆分生态护林员和农村保洁员公益性岗位并安排其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胞兄张某某为生态护林员和农村保洁员。2021年7月,张道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犹县社溪镇龙田村委会干部卢毓端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工作拖拉,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6年4月、5月,龙田村村民李某向卢毓端反映因村委会修建道路,部分泥土滑落到其管理使用的山塘,导致山塘被泥土填埋、无法蓄水灌溉的问题。2016年7月、8月,卢毓端现场踏看后口头答应立即处理,但一直未解决。2017年2月,李某再次到龙田村委会反映上述问题,卢毓端态度粗暴,并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2月,卢毓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兴国县良村镇雄岗村“两委”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开办养殖场监管缺位、督促整改不力问题。2021年6月,赣州银座村镇银行派驻良村镇厚村村第一书记饶霭林(另案处理)与他人合伙租赁雄岗村村民农田4.77亩,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未建设任何排污设施的情况下开办牛蛙养殖场,对附近区域水体、土壤等环境造成污染。2022年1月,良村镇政府根据群众举报向该养殖场下发《整改通知书》,但雄岗村“两委”未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直至2022年4月被媒体曝光。雄岗村“两委”不担当不作为,对违规开办牛蛙养殖场问题该发现未发现、督促整改不力,导致造成环境污染和基本农田“非粮化”后果以及不良社会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程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良村镇党委副书记周余平、干部张声发分别作为雄岗村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对基本农田“非粮化”和环境污染问题重视不够,工作作风不实不细,未督促及时抓好问题整改。2022年4月,杨程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声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周余平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司法权力违规收受案件当事人财物、挪用交通事故受害者理赔款,且在受到处分后仍不思悔改、恣意妄为,严重影响公平正义;有的在为群众办事过程中收取“跑腿费”、索要好处费;有的冒用贫困群众移民搬迁进园指标、侵占贫困群众解困房屋建设资金;有的在公益性岗位安排上优亲厚友;有的对群众合理诉求冷硬横推、态度粗暴;有的政治站位不高、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上述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纪律意识不强,与党的初心使命背道而驰。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服务群众中守住公与私的界线、纪与法的红线,大力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积极作示范、勇争先,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通报强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关乎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执政根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增强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等不作为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切实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立足职能职责,在推动促进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上下更大功夫,通过总结、交流、推广经验,督促更加有效开展整治。要统筹做好监督前后半篇文章,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淦季轩)            

来源:赣州市纪检监察网